今日在中央台新闻中看到一则新闻:说的是兰州市的拉面馆由于原材料涨价,而将牛肉拉面的价格往上涨了五毛钱,即由2.5元涨到3元一碗,这本是很普通的一个市场行为,而兰州市物价局竟然发了一个红头文件:牛肉拉面进行限价,不能超过2.5元(大碗)!
实在让人匪夷所思,政府的限价行为到了拉面,更为费解的是当记者问及物价局副局长时,他振振有词地说,成本价是1.6元,加上人工、水电和房租等支出,还是有一点利润的,并且拉面涨价还会影响到其他食品价格的上涨,真是哭笑不得!
本来这是一个市场行为,却被行政干预,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?成本上涨,产品价格上涨,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律!商人是需要赚钱的,你总不能让人家辛苦一场没有赚头吧,这样谁会去提供这些服务?还有这样的税,那样的城管费,以及各种各样的费用,就从这微薄的2.5元中支出,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维系和支撑?政府部门却又不让提价,以获取与之前相同的利润,明显是剥夺了市场的自由竞争,价格高自然会影响到一部分人民群众的支出,但是限制了商家获取合理利润,大家开不下去了,索性不开了,那结果会怎么样呢?可能到时候连3元的拉面都吃不到了!
限价之后,政府给补贴也行,但是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!这类部门除了吃拿卡要之外,还能为老百姓着想吗?试想,现在通货膨胀,涨价无法避免。而且商品涨价对税收是有好处的,多赚钱就会多交税,多交税政府就会受益更多,为什么还要限价呢?这个“多输”的限价政策实在没有任何意义,不知道这项部门是如何想的,大概是喝酒喝多了!
归根结底,就是看不得老百姓赚钱!政府部门的红眼病着实限制了地方经济的发展!
2007.07.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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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市的拉面被限价想到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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